各相关学院、部门:
理学院2018级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1班学生纪宸宇,学号51805061052,该生申请退学,按照《蚌埠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五条第九款规定,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研究、同意,教务处形式审核,2020年1月1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纪宸宇同学退学。
学生所在学院要将纪宸宇同学的退学通知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采取邮寄方式送达;因特殊情况难以联系的,利用校园网、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退学学生应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办理退学和离校手续,学生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特此通知。
蚌埠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