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安徽省教育厅召开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简称《学位法》)推进会。蚌埠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郭有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学校学位办公室成员,各二级学院书记、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在蚌埠学院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参会。
会上,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储常连传达了教育部贯彻《学位法》交流推进会暨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会议精神,并对安徽省学位授予工作作出了部署和要求,他指出,一是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学位法》,组织学习研讨,制定学习方案和实施方案。二是在比较分析上下功夫,与传统做法梳理比较,找出不同点、空白点,修改完善。三是在学位评定上下功夫,制定学位授予标准,组织评审组成及开展工作。四是在授予资格条件上下功夫,听取法律、教育专家、企业专家意见,制定科学授予标准。五是在学位授予程序的设定上下功夫。六是在学位授予保障上下功夫,保障质量,制定多级标准、导师标准。七是在相关政策规定废改立上下功夫,全面清理旧文件,启动修订工作。八要在潜在风险的分析研判上下功夫。九要在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组织预案的制定上下功夫。他强调各学位授予单位要深刻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实质,在本单位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动员学习,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学位法实施方案,推动《学位法》落地落实。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战军教授应邀对《学位法》进行了解读。他主要围绕“《学位法》的基本要义、核心内容,学习贯彻《学位法》若干问题,依法依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等内容对学位法做了详细介绍。他表示《学位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学位制度走向成熟,对于全面提高我国人才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