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评估中特色项目与办学特色的不同
发布时间: 2019-05-07

不能将审核评估中的“特色项目”理解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体系的“办学特色”,二者是不同概念,应当区别之。

“特色项目”在《审核评估方案中》是指:①“在其他6 个项目中还有没有涉及到的、且是学校独有的项目、或有示范价值的项目”。据此可知 “特色项目”要求是对前6 个必检项目的补充,不能重复,且需要指向校院的教学工作过程中特有的、创新性的、优势性的具体做法。②属于项目型特色的范畴,且必须是与具体教学工作相关的特色,如中国地质大学的“实习教学”特色,不属于理念层面的内容。

“办学特色”的内涵则包容更为广泛,凝练程度更高。其一,与高校办学有关的各类创新性和具优势性的方面都可包罗其中,不仅限于教学工作特色,例如学科特色、科研特色、管理特色等等。其二,“办学特色”需要的凝练程度更高,特别是理念型特色,是对整个办学过程中办学特征的提炼和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