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学位办公室、招生办公室)
一、教务处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运行、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等工作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2.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本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和教学运行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本专科生学籍学历管理和本科生学士学位管理等工作。
5.负责学校的专业、课程及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考证及各类考试工作。
7.负责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等工作。
8.负责校、省两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建设管理与结项验收工作。
9.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教材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协调组织各教学单位做好本科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11.负责制定实验教学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12.负责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以及呈报工作。
13.配合学校保卫处做好各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相关二级学院做好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废弃物暂存与处置等。
14.配合人事处做好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实验技术人员营养费的认定工作。
15.负责教学实验室的危险化学物品采购审核和危险化学物品的网上备案工作。
16.负责制(修)订实习教学管理制度文件,大学生实习信息数据统计呈报工作。
17.负责制(修)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文件,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
二、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学校招生宣传组织实施和招生咨询工作。
2.负责执行上级有关招生的政策,健全学校招生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含专升本科、对口中职本科、分类考试招生等)招生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负责各种招生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归档工作。
5.负责合作办学招生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学校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2.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相关工作。
3.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理论课程及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课程的设置与教学管理工作。
4.在学校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或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
5.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与结题验收等工作。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